2007-12-14

国际唱片公司诉百度案二审将宣判

中国从来都不是创意产业发达的国家,创意的保护也一直都是个大问题,但这可能恰好让中国在数字时代知识产权思维的进化上,得到一个最好的试验场,为旧的法律体系如何面对全新的数字时代,提供有价值的经验。网络游戏在中国的发展,已经提供了很多有意义的观念和实践。因为中国并不存在一个巨大的内容产业集团,所以创意共享时代的破壳而出,也不像在西方那么痛苦。更重要的是,因为版权管理的相对宽松,才使得对类似网络游戏、手机彩铃的“另类”探索,有了强烈的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说,尽管百度MP3搜索多少带点自私自利的“邪恶”成分,但当我们站在一个更高的历史角度来审视今天的这些争议和官司,我们将发现,也许百度无意中成了推动时代进步的力量。

国际唱片公司诉百度案二审将宣判:

目前,百度已在中国MP3搜索市场上占据了9成以上的市场份额,意味着90%的网民选择百度作为他们在网上进行音频娱乐的入口;百度也和国内约60家唱片公司合作,进行唱片推广和广告分成等新型商业模式的尝试。分析人士指出,多方共赢的产业模式是根据国情应运而生的,而所有的问题和争议应考虑到根本性的一点:究竟谁在真正为中国互联网数字音乐市场的繁荣做贡献,是百度,还是国际唱片业协会?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