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之一以上的已植入广告的视频像TomR35上传的《广告日记》视频一样,是未经版权所有者同意而上传的,却又无一例外地被版权所有者默许。因为YouTube网站通过一个名为Content ID的系统,能自动识别出这些视频的版权所有者,并从其广告收入中提取一部分作为报酬支付给他们。
2010-09-04
YouTube网站今年或将首次实现盈利
By
keso
At
06:49:00
0
comments
Tags: copyrights, google, video, youtube
2010-06-24
美法院判定谷歌YouTube并未侵犯维亚康姆版权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判决,就像Google所说的,这不仅是Google的胜利,更是用户的胜利,这一判决保护了互联网业务创新不受既得利益者绑架。
美法院判定谷歌YouTube并未侵犯维亚康姆版权:
美国纽约曼哈顿地区联邦法官路易斯·斯坦顿(Louis Stanton)发布了一份长达30页的判决书,认为根据联邦版权法,仅仅凭借视频被非法发布这一“普遍观点”便要求谷歌和YouTube为此负责是不妥当的。该判决书写道:“仅凭普遍观点判断此类行为是不够的。”
By
keso
At
14:29:00
0
comments
Tags: copyrights, google, law, video, youtube
2010-05-28
雅虎等公司要求驳回维亚康姆对YouTube侵权诉讼
互联网公司的根基在于创新,所以互联网公司即使彼此是竞争对手,在一些根本原则问题上,利益也都是一致的。只有在中国,互联网公司之间会掐得你死我活。
雅虎等公司要求驳回维亚康姆对YouTube侵权诉讼:
雅虎、IAC/InterActiveCorp、eBay和Facebook强烈要求美国法官驳回维亚康姆针对谷歌旗下视频共享网站YouTube的版权侵权诉讼。
代表这四家公司的律师阿希姆·布罕萨里(Asim Bhansali)在诉书中称:“如果原告(维亚康姆)的法律论证被认可,那么将会妨碍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
By
keso
At
05:50:00
0
comments
Tags: competition, copyrights, ebay, facebook, google, law, yahoo, youtube
2010-04-22
版权局官员谈版权价涨10倍:开始有合理回报
当打盗版本身成为一个巨大的生意,形成层层叠叠的产业链条,并且比创造内容更加有利可图的时候,其实肥的是包括版权局和版权协会在内的各种中间商。这就有点像警察通过培育小偷市场来挣钱一样。
版权局官员谈版权价涨10倍:开始有合理回报:
在国家治理的同时,一些版权方也开始维权,不少网站形成联盟并且互相提起版权诉讼,对正版的重视也倒是版权价格飞速上涨,行业普遍的感受是版权费1年之内上涨了10倍。
王野霏在谈及版权费上涨10倍时表示,这显示出版权权利人开始有了相对合理的回报。“出如果不是版权权利人和网民共同支持,谁可能去付这个版权费?”王野霏说。
By
keso
At
20:32:00
0
comments
Tags: copyrights, government, law, policy, video
2010-04-14
传媒出版业人士呼吁“内容为王”
是不是“王”,不是靠呼吁得到的,而是靠实力拿下的。
传媒出版业人士呼吁“内容为王”:
中国是文化资源极度丰富的国家,但文化贸易却存在严重逆差。日前参与新元文化产业俱乐部双周高端沙龙的传媒从业者、投资界人士和企业家纷纷表示,必须树立“内容为王”的理念。此外,盗版侵权以及创意市场低廉低价现象严重,必须保护创意者利益。
By
keso
At
17:30:00
0
comments
Tags: copyrights, media
2010-03-19
YouTube反击:Viacom曾上传版权内容
这些操作手法,跟国内何其相似,都是贼喊捉贼,目的是打击竞争对手,或者迫使竞争对手接受其收购报价。至于法律,那只是一根竹杠,用来敲竞争对手的。
YouTube反击:Viacom曾上传版权内容:
“Viacom将其利用YouTube宣传自己节目的行径伪装得如此巧妙,以至于其雇员都无法了解公司在YouTube网站上究竟上传和保留了多少内容。因此,Viacom无数次要求YouTube删除的视频片段,实际上是其自己上传至YouTube的视频,其随后便要求将这些视频还原到网站上。事实上,Viacom这次起诉我们的一些视频就恰恰是他们自己上传的。”
By
keso
At
16:42:00
0
comments
Tags: copyrights, google, law, video, youtube
2009-12-17
盛大文学宣布明年1月对百度提起诉讼索赔百万
不带这样的,炒作还有一个月的提前量,等你明年1月正式起诉了,再炒好不好。提前量这么大,万一炒糊了怎么办?
盛大文学宣布明年1月对百度提起诉讼索赔百万:
盛大文学刚刚宣布将在2010年1月对百度提起诉讼,并列举了七条起诉百度的理由,认为百度的搜索结果包含盗版信息侵害了盛大文学的权益,将向百度索赔上百万元。截至目前,百度公关部暂未发表官方回应。
By
keso
At
16:10:00
0
comments
Tags: baidu, copyrights, law, shanda
2009-12-15
专访李善友:酷6网计划禁止用户上传视频
盛大作为一个互动娱乐内容的提供方,收购酷6自然有它的目的。很显然,视频分享并不符合盛大规划的棋局,所以,酷6拿掉用户上传功能,变成一个纯粹的内容渠道,就是必然的。即使将来另行建立一个视频分享网站,也不会成为盛大关注的重点。所以,酷6已经永远地断绝了成为中国YouTube的可能性。
专访李善友:酷6网计划禁止用户上传视频:
酷6网CEO李善友表示,目前正在计划禁止用户上传视频内容,该计划将有望在近期得到实施,此外,未来还将购买新的域名供网友上传短视频内容。
By
keso
At
18:15:00
0
comments
Tags: copyrights, entertainment, shanda, video
2009-11-24
韩寒:欢迎谷歌扫描我的书 文著协:所谓摘要只是表象
你们是个什么组织?别动不动就让人加入。你们自己租用京广中心的豪华办公室,却要打出为穷酸作家维权的旗号,不觉得很丢人么?另外,张先生说扫描行为本身即违法,请问违的是哪个法?请出示证据。
韩寒:欢迎谷歌扫描我的书 文著协:所谓摘要只是表象:
张洪波解释说,韩寒的言论,也暴露了国内在维护著作权方面的薄弱,但是韩寒如果想让文著协维权,就必须先加入文著协。“我们非常欢迎像韩寒这样的名人,加入我们的组织。”
By
keso
At
15:34:00
0
comments
Tags: copyrights, google, hiddenrules, law
2009-11-23
我接受谷歌的六十美元,并欢迎谷歌扫描我的图书_韩寒
在谷歌数字图书馆之前,作为内行,我甚至都不知道中国还有文字著作协会。我一直以为在中国负责版权保护的人都已经死绝了。可能打击国内的盗版网站工作量大而且没有什么钱可以赚吧,所以他们一直潜伏着没有出动。也可能对中国的所谓版权保护协会来说,有奶才是敌。
By
keso
At
11:40:00
0
comments
Tags: copyrights, google, law, people
2009-11-19
中国作协昨发 致谷歌维权通告
“未经作家同意扫描收录图书行为已经构成侵权”,这种说法十分荒谬。如果中国要建立自己的数字图书馆,是否也要逐一征得每个作家的同意,才可以扫描他们的图书?扫描图书,就像把已经购买的CD转成MP3进行数字化一样,没有任何现有的法律,将该行为视为非法。侵权与否,只能看扫描后的数字化作品如何使用。
中国作协昨发 致谷歌维权通告:
针对文著协提出的“未经作家同意扫描收录图书行为已经构成侵权”的指控,谷歌方面表示,谷歌是基于一个“公平、适当使用”的目的,只是用于书籍的标注和搜索,这是合法的。所以仍然会继续扫描。
By
keso
At
11:23:00
0
comments
Tags: copyrights, google, law, policy
2009-11-12
新行当 反盗版当事儿干 一年不少赚
维护版权是假,满足私利是真。我从没听说过中国的艺术家、作家、以及其他作者,因为有了更多的版权官司,他们的经济状况有所好转。大量的侵权赔偿,其实被中间的一个利益集团给瓜分了。维权这种事也越来越趋向于黑帮化了。
新行当 反盗版当事儿干 一年不少赚:
我们所了解的反盗版行动,通常是件费力还没效果的事儿。只有初中学历,靠打工维生的李智勇走上职业维权道路后,竟然有望达到年收入1000万元,有什么秘密呢?杨洪磊透露:“依靠正版发行商的海量资源和律师团队,三方协作进行打假。”
By
keso
At
19:56:00
0
comments
Tags: copyrights, hiddenrules, law
2009-11-10
作家棉棉首扛大旗 起诉谷歌数字图书馆侵权
谷歌总共收录了11部以“棉棉”为作者的图书,大多数不包含预览,《盐酸情人》包含预览,但其展示方式仅为根据用户搜索的关键词,展示书中部分片段。如果这也算侵权,那么搜索引擎都可以自杀了,因为其搜索结果也同样是根据用户搜索的关键词,展示网页的部分摘要。中国作家自己不学无术,却那么喜欢被忽悠。当然,通过打官司来图谋其他事情,则另当别论。
作家棉棉首扛大旗 起诉谷歌数字图书馆侵权:
棉棉此次起诉谷歌是由于发现谷歌中国网站的“图书搜索”栏目收录了其作品《盐酸情人》,而该收录行为并未得到作者的许可即行将作品扫描上网并供不特定访问者查看;且谷歌公司以作品扫描片段的方式展示,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棉棉对谷歌随意切割并展示其作品的方式非常不满。棉棉认为,谷歌的行为侵害了著作权人合法拥有的著作权。并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By
keso
At
16:25:00
0
comments
Tags: copyrights, google, law
2009-11-03
Qtrax 宣布与百度达成合作关系
Qtrax今天宣布,中国领先的互联网搜索引擎百度已经同意将其娱乐门户以及千千音乐在线网站的音乐相关搜索内容转到 Qtrax 独立、免费和合法的下载服务平台,Qtrax 在其目录中提供用户所要搜索的艺人名字和歌名。
Qtrax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Allan KlepfIsz 评论说:“我们对百度的决定感到非常高兴。作为中国占主导地位的搜索引擎,百度将通过其音乐和娱乐门户为我们提供大量流量。而我们则将转而为他们转到我们独立的免费和合法网站的访问者提供卓越的音乐搜索和下载体验。未来数周内,我们将分别在亚太区9个国家大肆推出,并将开始转移和货币化流量——为了艺人和版权所有者的利益——之前流到未经授权网站的流量。我们相信我们包括艺人资料在内的服务组合要比这些未经授权的网站出色得多。”
By
keso
At
12:43:00
2
comments
Tags: baidu, copyrights, gfw
2009-10-30
谷歌高管:我与中国作家及版权人沟通不够
好吧,我们来看看,会有多少牛逼哄哄的中国作家撤下他们的作品。如果搜不到“张抗抗”,读者会损失吗?
谷歌高管:我与中国作家及版权人沟通不够:
目前,谷歌已经与国内50家国家级出版社签约,获得了6万本图书的授权。 另外,Erik Hartmann称,中国作家如果不满谷歌收录他的作品,可以与谷歌联系,谷歌将会撤下他的作品。
By
keso
At
01:30:00
0
comments
Tags: china, copyrights, google
2009-10-29
谷歌“版权门”激怒中国作家
中国作家们在他们几乎没什么权利的时候,不会被激怒,一旦他们隐约感觉到一点权利的意思,他们就被激怒了。至于那些所谓的音著协、文著协,不过是借体制获得合法敲诈权的蛀虫,他们何曾真正保护过音乐人、作家的权益?文著协这次不过是借作家们根本不了解谷歌图书计划的机会,煽风点火,谋求私利,根本就是一场闹剧。
谷歌“版权门”激怒中国作家:
“这不是60美元、600美元的事,而是任何事都要守基本的游戏规则。”刘庆邦告诉CBN记者。用著名作家陈村的话说,“你们偷偷摸摸做这个事,不可以,用一个你说的价格说你要买东西,就像我到一个商店看到一辆奔驰,我说我出一万块钱就开走了,那是不可以的。价格是双方商定的。”
By
keso
At
16:58:00
0
comments
Tags: china, copyrights, google
2009-09-05
文化部副司长庹祖海:百度MP3符合文化部要求
请庹司长举几个不符合文化部要求的例子,难道出台《文化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仅仅是为了争取一个发证权?买到了文化部的证,就不再存在盗版了?
文化部副司长庹祖海:百度MP3符合文化部要求: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向媒体表示,百度MP3是符合文化部要求、纳入文化部经营管理范围的,百度已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件,有合法主体资格。
By
keso
At
12:00:00
0
comments
Tags: baidu, copyrights, policy
2009-08-07
欲起诉谷歌和雅虎 默多克推动新闻网站收费
如果Google停止索引新闻集团旗下网站的任何内容,谁会受损?Google还是新闻集团?首先,我不相信任何一家法院会支持新闻集团,其次,我不相信新闻集团会主动屏蔽Google的爬虫。起诉云云,不过是个噱头,赚点眼球罢了,默多克擅长这个。但他的收费计划,甚至可能断绝跟Amazon Kindle关系的做法,将让他输得更惨。看看MySpace被他收购之后的悲惨境地,你就知道,他真的老了,他玩不了互联网。
欲起诉谷歌和雅虎 默多克推动新闻网站收费:
新闻集团计划终结旗下所有的新闻网站免费模式。此外,新闻集团还计划对谷歌和雅虎提起诉讼,阻止这两家巨头链接并引用新闻集团的内容,推动新闻集团董事长兼CEO鲁珀特·默多克(Rupert Murdoch)采取新闻收费计划。
By
keso
At
05:58:00
0
comments
Tags: copyrights, google, law, media, search
2009-06-17
新京报:谁能在中国起诉微软垄断
起诉的前提,是要有一个规范的市场。但在中国市场上,公平竞争的最大破坏者首先是政府(比如强推一款豆腐渣软件的工信部,比如设置视频网站准入门槛的广电总局),其次是对盗版的放纵。你很难起诉微软,因为你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微软要怎样做才能降低自己的市场份额呢?提高软件价格?严厉打击盗版?你看,你总是一不留神就掉进自己挖的坑里。
新京报:谁能在中国起诉微软垄断:
由于软件产业战略性偏差,大量的国家资金被投入到操作系统、字处理软件等巨无霸领域,却没有意识到浏览器作为“互联网大门”的战略意义。而孱弱的民营软件公司受困于盗版与资金之困,也并未关注浏览器领域。Firefox尽管有中国公司,但目前连最基本的银行网上支付功能都没解决,暂时还不能指望它来出头维护中国程序员和消费者的利益。
By
keso
At
17:09:00
0
comments
Tags: china, copyrights, law, microsoft, policy
视频网站再临生死线 法院建议取消分享模式
尽管广电总局是中国最反动、最封建的政府机构之一,但我相信,它还不敢做出如此螳臂当车、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决定。倒是一些类似激动网这样的从业公司,像跳梁小丑一样地上蹿下跳,总想借刀杀人,实在令人唾弃。
视频网站再临生死线 法院建议取消分享模式:
计世网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北京海淀法院已经给广电总局和其他监管部门通发了一个司法建议函,建议取消视频网站的分享模式。如果此建议被通过,将成为视频行业大多数公司的一道难以迈过的“鬼门关”。
By
keso
At
16:36:00
0
comments
Tags: china, copyrights, law, policy, vide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