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能不能成为中国的PayPal,最大的悬念不在银行,而在政策。
支付宝的刻舟求剑:
更糟糕的是,银行开始发现,在与支付宝的博弈中,自己已然落了下风。截止到2008年8月28日,使用支付宝的用户超过1亿,支付宝日交易总额超过4.5亿元人民币,日交易笔数超过200万笔。除淘宝和阿里巴巴外,支持使用支付宝交易服务的商家已经超过46万家;涵盖了虚拟游戏、数码通讯、商业服务、机票等行业。放弃与支付宝的合作,则需要面对伤害持卡人用卡体验,被放弃或者冷藏的风险。
one of the unknown-truth masses
尼尔森的这份调查没问题,但解读极其荒谬。一个人在上网时同时开着电视,但他还会去注意电视上播出的广告么?而且根据尼尔森的调查,大量上网的人,每天平均要看4个多小时的电视,嘿嘿,你蒙谁呢?如果把“看”(watch)改成“开”(turn on),或许靠谱。
尼尔森报告显示网民上网看电视两不误:
尼尔森发言人加利-霍尔姆斯表示:“电视使用情况正处于历史最高位,但是仍然有很多人上网,时间从哪里来?部分答案在于他们是同时发生的。”这是尼尔森首份此类研究报告,他们研究了1000多个家庭的3000人在五月的行为。
By keso At 20:54:00 1 comments
中国企业多年来一直被那个“一流企业做标准”的胡扯误导着,以为掌握了标准就掌握了天下。其实关键根本不在于你是否握有世界标准,而在于你的业界影响力,这决定了你的标准有多大的市场。一个无人理睬的世界标准,终究还是等于什么都没有。
中国UOML标准获批为国际标准:
记者昨日从书生、红旗2000等国内软件公司处证实,由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联合多家国内软件公司制定的电子文档互联互通接口标准UOML,已被国际开放标准组织OASIS列为正式标准,这是我国在核心软件领域第一次取得技术标准的突破。
By keso At 09:08:00 1 comments
Tags: china
谷歌输入法怎么总是跟“侵权”联系在一起?不知这回这位索赔者会不会被“抓进去10个月”。
谷歌回应输入法遭侵权指控:对方毫无法律依据: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退休教师王有卫认为,“谷歌拼音输入法”的使用效果与自己刚刚获得发明专利的“汉字句输入法”近似。王有卫表示,谷歌公司侵犯了自己的发明专利权,于是将谷歌公司告上了合肥市中级法院,索赔100万元。
By keso At 05:42:00 0 comments
Tags: copyrights, google, law
政府为应对严峻的就业形势而出台的政策,其实原本就应该属于公民的合法权利,不是政府的恩赐。不过这一规定还是为个人创业降低了门槛,减少了障碍。
国务院办公厅发文 称家庭住所可做创业经营场所:
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我认为这样的调查明显片面。就像拿电话网去跟一张报纸比影响力,根本就不具备可比性。
研究:博客对交易的影响力远超过社交网站:
“博客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它会提供一些个人的、具体的信息。”康姆斯说,“这种彻底的、有益的、诚实的建立方式,就让读者形成了一定程度的信任感。”
By keso At 21:50:00 2 comments
这是阿里巴巴向百度击出的又一记重拳,意在引发对百度商业模式的从根基上的质疑。不过,在阿里巴巴越来越强调内贸的今天,这一拳也势必引起内伤。阿里巴巴希望将企业的推广经费,引导到自有的阿里妈妈上去。但有很多阿里妈妈广告主认为,来自阿里妈妈的付费流量,垃圾流量比例高得惊人。这大概也是阿里妈妈近期大量关闭站长帐号的内在原因。
Update: 阿里巴巴公关部发表声明。
阿里巴巴B2B宣布停止在百度投放广告:
据介绍,近一段时期以来,有大量客户向阿里巴巴方面反映,百度流量大部分并非商业流量,不匹配阿里巴巴中小企业客户的现实需求。来自百度搜索引擎的点击极少,而且无法形成有效的采购等行为,流量质量逐渐下降,客户转化率很低,而且在引入流量中,有很多不明原因的异常流量,甚至会产生欺诈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某些搜索引擎带来的流量实际上增加了交易成本,建议阿里巴巴选择更有效的推广渠道。
这场由媒体、用户和沽名吊誉分子联合上演的闹剧,该收场了。这种由侵权者打着正义的旗号声讨被侵权者的群体暴力,恰好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整体道德沦丧、寡廉鲜耻。
北京律师建议对微软重罚20亿美元:
董正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表面上微软是在维权,但实际上没有经过计算机系统物权所有人同意和司法裁判、行政执法程序,就进入他人计算机系统,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与‘黑客’攻击行为没有本质的区别,侵犯了数千万、甚至数亿计算机用户系统信息安全、隐私权等。”
By keso At 22:48:00 7 comments
Tags: copyrights, law
双方都拿屏蔽这事儿去炒,其实相当无聊。淘宝自称屏蔽百度一年,我不知道,反正直到今年8月之前,在百度上可以搜到大量的淘宝店铺和商品信息,难道这就是淘宝屏蔽百度一年的效果?另外,淘宝指责百度带来的流量经常导致用户上当受骗,那也是淘宝的事。我记得“柠檬绿茶”,但不记得店铺的网址,百度一下,是否就会上当?淘宝要推广自己的广告系统,就照直说,这么拐弯抹角指责别人,挺没劲的。
淘宝称屏蔽搜索一年流量未降反升180%:
淘宝再次强调称,2007年以来淘宝接到相当数量的用户反映,他们通过搜索引擎搜索淘宝卖家,经常被钓鱼网站误导,有越来越多的人因此受骗。随后调查显示,80%以上的消费者投诉,源于极少数不良商家。这些不良商家的主要手段之一就是:通过技术或商业手段,优化通用搜索的页面结果,获得较高排名骗取消费者点击。为了净化网购诚信环境,淘宝于2007年11月启动了屏蔽不良搜索引擎政策,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消费者上当受骗。
By keso At 20:02:00 2 comments
无需专门有人来制造泡沫论,每个人都看得到。中国人突然发现,与其玩实业,拼体力,不如玩资本更刺激。所以,投资跟炒房其实没什么区别,对国内的LP来说,不过就是把钱放进去,然后翻倍拿出来。学费总是要付的,一些槛跨不过去。
《投资与合作》:泡沫论制造者:
冯涛苦笑着向记者讲述中国新兴LP的疯狂: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的案例是,很多温州的企业还是把钱投到PE中去,认为这个投资回报高,他们进入PE基金就好像炒房一样,GP相当于开发商。
By keso At 00:04:00 0 comments
Tags: investment
作为著作权人投入巨大人力、物力的作品同样也要面临非法传播这一困境。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在依靠经营P2P软件及其相关网络服务获得收益且具有能力中止直接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商与著作权人之间进行权衡,将对网络用户的传输内容“事先”进行严格注意的义务赋予数联公司,显得更为公平。因此,应当将“事先”审查传播作品版权合法性的义务赋予网络服务商。
By keso At 08:36:00 0 comments
Tags: copyrights, law
现在,微软用黑屏警告用户,可能还是“客气”的,但已严重损害了用户的尊严。为了摘掉盗版帽子,中国用户应当用正版国产软件来替代盗版,特别是国产Office软件现在完全能替代微软Office,中国Office公司又都提供免费下载版本,广大用户值得尝试,只需花很小的代价就可以维护我们的尊严,为什么不做呢?我们相信,极大多数用户从盗版切换到国产Office都能获得成功。这样,也能为发展中国软件产业,打破跨国公司的垄断做一份贡献。
By keso At 07:18:00 1 comments
Tags: microso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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