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广告直接摆放在社区类网站的页面上,绝对是在滥用社区的价值,这是Google社区广告达不到预期的主要原因。如果把Google比作一个高智商的家伙,你会发现,其实他的情商不怎么高,他不太理解人和人的关系。同时,与Facebook相比,MySpace的商业探索也显得很笨拙,是一帮不懂互联网的家伙们在那挖空心思地考虑怎么安放他们的广告。当然,MySpace的社区文化和体系结构,也决定了它不太可能建立像Facebook那样的商业价值,因为在MySpace上,我并不真的信任我的“好友”,我在那里玩玩可以,但如果我的“好友”想要向我推广什么,我肯定会拒绝。
分析:FIM重组凸显社交网站困境:
FIM旗下资产包括社交网站MySpace、视频游戏网站IGN、以及图片共享网站Photobucket等等。尽管吸引了大量互联网用户,但FIM一直没有找到有效的途径将这些热门网站商业化,目前主要依赖于显示广告和其它形式的广告。就目前来看,很多广告客户还不愿意在社交网站的用户生成内容旁边投放广告。
以己评人,是广告圈的大忌,要知道很多广告目标人群并不是你。so,下面这话太武断了:
回复删除当然,MySpace的社区文化和体系结构,也决定了它不太可能建立像Facebook那样的商业价值,因为在MySpace上,我并不真的信任我的“好友”,我在那里玩玩可以,但如果我的“好友”想要向我推广什么,我肯定会拒绝。
现在FB还在试验阶段,从曝光的一些方法看,还有1.0的性质,还有商业侵入隐私的方法。2.0的反商业特征足以强烈到灯塔计划的失败,也足以说明现在对FB过高的预期并不现实。
回复删除另外,现在就开始否定myspace来褒扬FB对传统1.0的价值否定太快,也不公正,呵呵,这就是我说“武断”的多个原因。
留待时间来检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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