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04

两部门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答记者问

轰轰烈烈的视频网站生死大限,终于以监管单位网开一面暂告一段落,不知道是什么力量最终起了作用,让这个行规从开始实施就成为儿戏。不过,如今这些网站看上去都很乖巧,很听话,很和谐,比CCTV还要CCTV。这个答记者问中说:“《规定》明确以国有资本为主导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有利于发展中国特色网络文化,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推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健康发展,也符合《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的要求。”这是所有非国有视频网站的一个紧箍咒。

两部门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答记者问:

《规定》发布之前依法开办、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可重新登记并继续从业。有传播淫秽色情、宣扬暴力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轻微违规的要限期整改。《规定》发布之后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必须符合《规定》第八条所列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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