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27

新疆将立法禁止七大信息网络行为 清除网络“毒素”

如果把条例的名称从《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改成《自治区信息化限制条例》,下面这些禁止性规定就比较靠谱了。

新疆将立法禁止七大信息网络行为 清除网络“毒素”:

此番修改后做出了对7种行为的禁止性规定,包括禁止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危害社会稳定;危害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侵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制作、发布或者传播虚假信息;制作、散布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凶杀或者教唆犯罪信息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实施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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