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22

淘宝泡泡是否过大

其实淘宝网才是真正的赶集网,它就像一个巨大的集市,在这里,卖家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一个现实的集市是C2C还是B2C?肯定不是B2C,因为集市本身并不出售任何商品,也不承担仓储、物流等硬成本。这和亚马逊模式有着本质的不同,亚马逊是B2C,因为它所出售的书籍和DVD等货物,都来自亚马逊自己的库房,都是由亚马逊作为卖方,并且由亚马逊负责配送。所以,无论淘宝的卖家是个人还是像宝洁这样的公司,几乎没有区别。

淘宝和B2C的另一个不同,就是它不会像当当和卓越那样打价格战,因为它实际并不卖东西,所以它并不关心任何商品的价格。

除了没有实体店面,淘宝和中关村的卖场以及农贸市场最大的不同,在于淘宝目前无法向卖家收取场租,这就决定了淘宝必须另外寻找盈利模式。作为目前国内最大的百货零售平台,淘宝未来的赢利模式,肯定将围绕广告展开,就像超市里的液晶屏,和用于商品促销的展示架、陈列位等。

淘宝泡泡是否过大:

"原本以个人卖家为主进行C2C交易的淘宝通过淘宝商城已经悄然进入了B2C的领域,但是,在孙彤宇看来,这些都不重要。“B2C也好,C2C也好,模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淘宝是一个购物网站,是一个让消费者能买得到东西的网站,至于消费者是向企业买,还是向个人买,是买新的,还是买二手的,虽然会有些区别,但其本质就是购物,我们搭建的就是这样一个能够让买卖双方融洽的平台。”"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