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说的版权已死,唱片公司将死,是一个正在发生的历史,不是一种观点。伟大的音乐,从《平沙落雁》到《康定情歌》到《青春舞曲》,从来都不是版权制度和唱片工业催生的,凭什么你坚信,只有版权才可以造就“好音乐”呢?版权确实促成了音乐作为一种工业的繁荣,艺术及其表演过程,被固化为可以一张一张不断卖掉的唱片,是这种繁荣的底层驱动力。工业化的操作方式,产生的一个结果,就是口水垃圾远比真正的艺术畅销。但现在,这种驱动力已经瓦解,艺术回归艺术本身,音乐回归表演现场,靠蒙事儿发财的人再也无利可图。我相信新的商业会逐渐建立,但唱片公司恐怕很难再像过去那样,占据产业主导地位,他们只是受雇制作音乐专辑的人,就像广东、福建、浙江那些加工厂,他们只是为别人的品牌进行生产加工。你相信吗?我们仍然会有伟大的音乐,伟大的艺人仍然可以赚钱,赚很多钱。唱片公司也可以赚钱,赚小钱,而且能否赚到,还要取决于他们的生产工艺、质量、成本等因素。
唱唱反调:好音乐正在被互联网杀死!:
那么,在知识产权不能得到保障,唱片发行不再获利的时代,会发生什么事情呢?唱片公司只会给那些偶像们做专辑,因为他们的受众群不是想听好歌的听众,而是想获得偶像纪念品的粉丝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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