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24

国家版权局重点关注珊瑚虫QQ侵权案

智通无限(ZCOM)和265都是蔡文胜投资的公司,后者同时也是谷歌投资的公司,并被谷歌收购,是否可以说,谷歌也间接或直接帮助了珊瑚虫的侵权行为?另外,国家版权局表示“重点关注”,极有可能将此案引向“典型案例”或“样板案例”的方向,导致“严打”的结果。最后,如果有人开发了IE的插件,并与IE打包发放,其获利究竟应看作是插件本身满足了用户的需求的结果,还是因捆绑IE而“非法”获利?这决定着珊瑚虫所获收益究竟是因为珊瑚虫外挂本身,还是借QQ获益。

国家版权局重点关注珊瑚虫QQ侵权案:

陈寿福利用在以其名义发布的QQ软件珊瑚虫版中捆绑商业广告,从北京智通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收取15笔广告费共计人民币105万元。在著名的网络插件广告中间商265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代理帮助下,非法牟利人民币1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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