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都觉得,这些自命不凡的“判官”,嘴脸极其丑恶。
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谴责博客不良行为:
评议会要求,广大博主应认识到互联网上没有绝对的“言论自由”,从而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做到不传播色情淫秽信息、不发布虚假信息、不传播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北京各博客服务提供商特别是北京网络媒体协会的成员单位从即日起应展开自查自纠,在网页显著位置对博客用户发出提示,请他们依据《北京网络媒体自律公约》的有关条款严格自律,同时对传播有害信息的博客采取措施,做到“博客用户违反服务协议的,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予以督促改正,直接删除相关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或停止为其提供博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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