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之所以是专家,就在于只要是政府做的事,都是“可以理解的”。不过这几位专家似乎把电信运营商或某某国企,等同于国家利益了。倘若所有制形式可以代表国家利益,那么我们改革开放30年,鼓励私有经济、外资、合资企业发展,不就等于一直在鼓励损害国家利益了吗?正因为这种基本概念上的混淆,他们才会说出互联网是枪,国企是党,党指挥枪这种混帐话。
网络视频催生监管融合 专家建言资本应多元化:
国有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合作模式,我觉得运营商可以不参与互联网公司的经营、管理,给互联网公司充分的市场运作方式和组合的空间,但是党指挥枪,或者叫国有电信运营商来指挥互联网这个枪,指挥的什么枪呢?就是导向,文化导向、价值导向。我觉得新规定出台的背景就是如此。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