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07

分析称视频网站国有控股并非不可操作

我们的各种各样的“规定”、“办法”,之所以会粉墨登场,与其说是为了管理的需要,还不如说是为了权力寻租的需要。既然规定出来,总有办法“操作”和“规避”,只不过凭空增加一些成本支出而已,那么也就可以理解,这些增加的成本,恰好就是相关部门或其利益相关方所需要的“收益”。SP牌照从来没有真正管住过SP的胡来,手机牌照也只是增加了手机租牌的成本,所以,形形色色的规定,通常只是部门之间利益争夺的合法外衣而已,本质上它不过是一种打着行政旗号的更加贪婪的经济行为而已。

分析称视频网站国有控股并非不可操作:

记者采访了易观国际互联网分析专家符兴华,她表达了一个更为专业的观点,她说,国有控股并非难以操作。视频网站会通过各种渠道使得自己的公司国有控股,甚至二级控股。但是,由于规定的细则没有出台,因此,各家网站还在观望。这是一个需要时间的工作,但并非难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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