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开心”作为一个通用词汇,真的不适合拿来作品牌、作商标。类似的,“同学网”、“招聘网”、“中国汽车网”、“中国化工网”、“中国娱乐网”都不是好品牌。除非程炳皓真能拿到“开心网”的注册商标,否则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
程炳皓:只要开心网这个名字 模仿无错请勿抄袭:
程炳皓:我们既然做这个事情,肯定是经过充分论证的。具体的细节我不方便讲,但现在其实有很多人误会了我们的意思。开心网核心的述求和域名没有什么关系,只是“开心网”这个名字。当时做开心网的时候,我就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去做一个非常知名的商品。法律对于知名品牌商标是有保护的。至于怎么去证明,我想一定会有很多办法。最关键的是我们把开心网做成了一个知名的网站,从法律上来说,我们的努力、我们为此所付出的劳动和智慧应该是会受到保护的。
开心网,上了也开心不起来!
回复删除小心玩物丧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