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标签为“law”的博文。显示所有博文
显示标签为“law”的博文。显示所有博文

2010-07-31

8月新法亮点:实名制规制网游

非常怀疑,网游实名制是全面实名制的一次实战演习,而且理由一定是“保护未成年人”。

8月新法亮点:实名制规制网游:

实名制将与防沉迷系统共同构筑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屏障。据了解,将有相关系统与实名制实施相配套:一是注册系统,玩家需提供身份信息;二是面向社会的查询系统,家长可查询到孩子在玩哪些游戏及在线情况;三是认证系统,与公安部门配合对注册信息进行认证。防沉迷系统将会根据身份信息识别未成年玩家,并对其在线时间、虚拟收益进行限制。另外,按照规定,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还应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 

2010-06-24

美法院判定谷歌YouTube并未侵犯维亚康姆版权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判决,就像Google所说的,这不仅是Google的胜利,更是用户的胜利,这一判决保护了互联网业务创新不受既得利益者绑架。

美法院判定谷歌YouTube并未侵犯维亚康姆版权:

美国纽约曼哈顿地区联邦法官路易斯·斯坦顿(Louis Stanton)发布了一份长达30页的判决书,认为根据联邦版权法,仅仅凭借视频被非法发布这一“普遍观点”便要求谷歌和YouTube为此负责是不妥当的。该判决书写道:“仅凭普遍观点判断此类行为是不够的。”

2010-05-28

雅虎等公司要求驳回维亚康姆对YouTube侵权诉讼

互联网公司的根基在于创新,所以互联网公司即使彼此是竞争对手,在一些根本原则问题上,利益也都是一致的。只有在中国,互联网公司之间会掐得你死我活。

雅虎等公司要求驳回维亚康姆对YouTube侵权诉讼:

雅虎、IAC/InterActiveCorp、eBay和Facebook强烈要求美国法官驳回维亚康姆针对谷歌旗下视频共享网站YouTube的版权侵权诉讼。

代表这四家公司的律师阿希姆·布罕萨里(Asim Bhansali)在诉书中称:“如果原告(维亚康姆)的法律论证被认可,那么将会妨碍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

2010-04-22

版权局官员谈版权价涨10倍:开始有合理回报

当打盗版本身成为一个巨大的生意,形成层层叠叠的产业链条,并且比创造内容更加有利可图的时候,其实肥的是包括版权局和版权协会在内的各种中间商。这就有点像警察通过培育小偷市场来挣钱一样。

版权局官员谈版权价涨10倍:开始有合理回报:

在国家治理的同时,一些版权方也开始维权,不少网站形成联盟并且互相提起版权诉讼,对正版的重视也倒是版权价格飞速上涨,行业普遍的感受是版权费1年之内上涨了10倍。

王野霏在谈及版权费上涨10倍时表示,这显示出版权权利人开始有了相对合理的回报。“出如果不是版权权利人和网民共同支持,谁可能去付这个版权费?”王野霏说。

2010-03-19

YouTube反击:Viacom曾上传版权内容

这些操作手法,跟国内何其相似,都是贼喊捉贼,目的是打击竞争对手,或者迫使竞争对手接受其收购报价。至于法律,那只是一根竹杠,用来敲竞争对手的。

YouTube反击:Viacom曾上传版权内容:

“Viacom将其利用YouTube宣传自己节目的行径伪装得如此巧妙,以至于其雇员都无法了解公司在YouTube网站上究竟上传和保留了多少内容。因此,Viacom无数次要求YouTube删除的视频片段,实际上是其自己上传至YouTube的视频,其随后便要求将这些视频还原到网站上。事实上,Viacom这次起诉我们的一些视频就恰恰是他们自己上传的。”

2010-03-12

李毅中:谷歌中国若取消搜索结果限制后果需自负

对互联网进行审查过滤,涉及政权的生死存亡,李部长当然不敢承担这样的后果。不过,10年来,Google.com没有过滤,Google不也自己负责了么?

李毅中:谷歌中国若取消搜索结果限制后果需自负:

有记者提问,如果说“谷歌”在中国的网站取消对它搜索结果的限制的话,就像他们说的那样的话,中国政府会有什么样的做法?

对此,李毅中表示,其实刚才我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再说得深一点也没有什么意思。我希望谷歌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尊重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如果你非要做出这种违背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事,我再重复一遍,你是不友好的,是不负责任的,后果你自己要负责的。

2010-03-09

Google暴露WTO模糊地带 中国应借机立法

难点就在这里。中国对意识形态的管理,一向是红头文件大于法律法规,临时指令大于规章制度,随意性、灵活性都大得没边。企业要靠揣度圣意,而非熟悉法条,求得生存和自保。所以常常你会发现,所有的企业都会“犯错误”,都需要“道歉”,监管者而非法律,拥有家长般的权威和权力。

Google暴露WTO模糊地带 中国应借机立法:

李曙光表示,“对于Google事件的应对,中国政府不宜太简单化。”

他建议中国政府不妨借此机会考虑制定互联网基本法,促使网络监管部门将过去的规章制度和红头文件透明化,让互联网公司明白“自己的界限在哪里”。

2010-03-08

安东盛亚飞两代表共推网络后台实名制

人大代表中绝大部分是各级官员,而官员总是对匿名网络心怀忌惮和仇恨,所以他们总是努力通过人大去推进保护官员的立法。不过,盛亚飞拿宋祖德诽谤来举例子,实在是不太恰当,因为宋祖德有名有姓,跟匿名与否毫无关系。大量的匿名发帖网民被跨省追捕,也证明有没有实名制丝毫不妨碍他们打击网络举报。实名制不过是让他们更便利而已。

安东盛亚飞两代表共推网络后台实名制:

盛亚飞:前不久发生的宋祖德通过博客发布对著名导演谢晋的不实言论,闹得沸沸扬扬,对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人身伤害和不良影响,案件就是我们松江区法院审的。宋祖德庭后不道歉不赔钱,激怒了谢晋案的另一关键人物刘晓庆,刘晓庆将向松江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我们坚决支持司法机关查办这样的案件!

2010-03-07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依法管理互联网是国际通行做法

没错,依法管理互联网是国际通行做法,代表委员纷纷表示,只有中国,最具有中国特色。互联网不是依法管理,而是依中宣部、网管办的电话、会议、通知管理互联网。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依法管理互联网是国际通行做法:

代表委员纷纷表示,依法管理互联网是国际通行做法。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女)说,网络自由的边界是法律,网络空间的任何活动,都要受制于法律的约束。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郭国庆说,即便是在欧美国家,也同样存在对网络的监管,并不是各种网络信息都可以放任自流。

2010-03-01

纽约时报:互联网隐私保护技术面临淘汰

隐私问题的核心,是对个体的尊重。越是拥有尊重个体传统的社会,对隐私问题的关切就越强烈。在中国,隐私压根不是个问题,因为这里只有群氓,没有个体。对互联网来说,过于严厉的隐私保护政策,无疑将抑制技术的发展。就其本质而言,网络隐私是一场交易,个人选择让渡部分隐私权利,以换得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比如个性化服务。隐私保护原教旨主义者,有点因噎废食的意思。

纽约时报:互联网隐私保护技术面临淘汰:

政策专家表示,新一轮的网络隐私规定需要谨慎推进。同时表示收集和分析在线数据是为了获得经济回报,未来的互联网行业需要从信息的自由流动中获利,而这些信息中很多都是由个人提供、或在他们浏览网站的时候产生的。代表这一趋势的有谷歌、Facebook和Twitter等,当然还有大量希望通过社交网络、云计算和手机应用赚钱的创业公司。

韦茨纳表示:“在这一问题上实现平衡,对于互联网的未来、鼓励创新、促进增长都至关重要。”

2010-02-25

百度起诉书披露被黑详情:黑客假冒员工骗取密码

此事明显是Register.com客服的疏忽甚至失职,跟所谓的网络安全、域名安全毫无关系,而且,这样的失误通常是很少发生的。不知道Iranian Cyber Army窃取Twitter.com域名控制权,是否也是采用了同样简单的手法。国内网络安全机构和域名管理机构,借此事大作文章,其实是别有用心的。

百度起诉书披露被黑详情:黑客假冒员工骗取密码:

百度在起诉书写道:“在申请人无法进行正确的安全验证,甚至两次提供错误信息的情况下,Register.com便将存档的电子邮件从一个包含账户所有者用户名的企业地址,改成了一个含有明显政治信息(antiwahabi)、而且使用百度竞争对手域名(gmail.com)的地址。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2010-02-21

全球域名美国管理无方 无辜被黑百度越洋讨说法

《IT时代周刊》实在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垃圾杂志。域名放在美国被黑客黑掉的几率低到可以忽略,但域名在中国被政府黑掉的几率则高得惊人。那么多站长域名被挂起、网站被维护,他们都不知道该找谁去谈判,跟谁打官司。《IT时代周刊》的这篇文章,再次证明它是不折不扣的垃圾,无耻之尤。

全球域名美国管理无方 无辜被黑百度越洋讨说法:

这意味着,中国一天没有根域名服务器,无论中国互联网公司在网络安全上投资多少,提高的也只是网民访问速度,安全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而域名是整个互联网发展的基础服务,安全更是域名服务的基础,在域名发展已成规模,其价值被发挥出来后,围绕域名产生的任何一个安全事故都会带来巨大影响。这使域名的安全问题迫在眉睫。

法律专家认为,既然美国监控着全球互联网,就应该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义务和责任,而不是置之不理,或是将问题留给域名服务企业。

2010-02-04

市公安局网监处原处长今天受审

这是体制问题,监管是一种权力,没有对监管的监管,那么权力就必定有着寻租的原始冲动。于兵在整个监管体制中无处不在。

市公安局网监处原处长今天受审:
于兵案曾被媒体称为中国计算机杀毒业界最大的丑闻。瑞星杀毒软件公司请托于兵陷害同行竞争对手微点公司,于兵收受巨额贿赂后徇私枉法,以传播计算机病毒为由,拘留、通缉微点公司副总和员工。经微点公司实名举报,逃往南非的于兵被检察机关“劝返”回国,接受司法审判。

2010-01-26

团购网站篱笆网无法打开 创始人称因新网故障

当初百度的域名被劫持,中国互联网应急中心曾建议,所有网站将域名迁回国内,看来确实是个巨大的阴谋。篱笆网、博客大巴这种域名在国内解析的公司,更方便政府进行攻击、劫持。比较起来,域名在国内被黑的几率,要远远高于在国外被黑的几率。而且,在国外,你可以立即与域名注册商沟通,但在国内,你必须首先知道“上级主管部门”到底是谁。

团购网站篱笆网无法打开 创始人称因新网故障:
昨日,就开始有网友反映,沪著名团购网站篱笆网现已无法打开。查询域名信息显示,篱笆网的域名已经被停止解析。创始人徐湘涛表示,篱笆网的域名注册商是新网互联,而新网正遭受域名解析的故障。不出意外的话,明后天当新网恢复正常,篱笆网也可以归来。

2010-01-06

网络不良信息治理各国特色不同

没有任何一个法治国家的政府有封禁网站的权力,除非是法院的裁决;没有任何一个正常的国家会打着保护青少年的旗号,连成年人也一起给保护了。

网络不良信息治理各国特色不同:

纵观各国的治理办法,多从法律惩处、学校引导、技术性过滤、行业自律等多个层面着手,在多管齐下的同时,各有侧重,各具特色。

2009-12-27

网络用户侵害他人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

人大居然真的通过了这样的“恶法”。

网络用户侵害他人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2009-12-26

北京计划组建“妈妈评审团”监督网上低俗信息

你们就不怕妈妈中毒?用母亲做招牌,就更可以堂而皇之地替代法律,真亏你们想得出。

北京计划组建“妈妈评审团”监督网上低俗信息:

北京市网络媒体协会相关负责人说,当前网上低俗信息已经形成人人喊打的形势,但对于低俗信息的界定标准难以统一,这影响了社会各界的合作力度以及相关工作机制的有效推进。而家长,特别是母亲网民对于网上低俗信息更为敏感,评判视角具有一定的说服力,或许可以成为一种建立共识的有益尝试。

2009-12-23

律师状告百度推荐色情网站谋利侵权终审被驳

这个判决有点儿意思。幸好这位贺律师是将百度告到法院,如果他是告到CCTV的话,估计百度又得吃不了兜着走,CCTV有太多贺律师这样的天真烂漫的花骨朵,一看见“火辣美女激情电影在线观看……”字样,就忍不住要去点击,以至于整天被“很黄很暴力”的东西搞得“心神不宁”。

律师状告百度推荐色情网站谋利侵权终审被驳:

法院认为,贺律师作为一个成年人,职业律师,对于互联网上出现的可能产生联想、猜想、遐想的文字信息应具有一定的认知、辨别和判断能力。贺先生如果认为网络上出现的一些信息有违社会公序良俗,可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以净化网络空间。但在互联网上搜取,选择、获取何种信息,均是网络登录者的自主决定,并不因此对自主决定接受信息者构成财产、名誉的侵害。法院终审确定百度公司没有侵权行为,判决驳回贺律师诉讼请求。

2009-12-21

扫黄风暴中色情网站屹立不倒:运营商有冤难辨

与法治社会一切以法庭裁决为根据不同,中国政府要求各级服务商都承担侦查、审判、裁决的无限责任,或者也可以称之为另一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全社会的国家机器化,已距1984不太遥远。不过有趣的是,那些被曝光的色情网站,并没有被GFW封锁,GFW似乎只封有用,不封有色。

扫黄风暴中色情网站屹立不倒:运营商有冤难辨:

“严格说来,电信运营商没有执法权,它只能负责审查ISP的经营资格、网站是否备案,但这些网站究竟经营什么内容?是否是色情淫秽网站?运营商并没有判断的资格。”杨培芳建议,应实行分项监管治理体系,各个部门各司其职,比如,内容监管是文化部门的职责,执法是公安部门的职责,运营商则提供技术手段辅助执行,“不要多头管理。”

2009-12-17

盛大文学宣布明年1月对百度提起诉讼索赔百万

不带这样的,炒作还有一个月的提前量,等你明年1月正式起诉了,再炒好不好。提前量这么大,万一炒糊了怎么办?

盛大文学宣布明年1月对百度提起诉讼索赔百万:

盛大文学刚刚宣布将在2010年1月对百度提起诉讼,并列举了七条起诉百度的理由,认为百度的搜索结果包含盗版信息侵害了盛大文学的权益,将向百度索赔上百万元。截至目前,百度公关部暂未发表官方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