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01

评论:互联网视频新规涉嫌违反宪法和物权法

在中国,每个人都知道,写入法律的权利,在得到恩准之前,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无论它是言论自由,还是“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权利”,都需要得到批准。不要相信任何印在纸上的东西,在中国行之有效的东西,都不是印在纸上的。所以,谷歌在过滤搜索结果的时候,应该注明的是:“据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各机关、各部门、各行业和其他不可言说的潜规则,部分搜索结果未予显示。”

敬佩公盟公开质疑《规定》合法性的做法,并支持其上书国务院的行动。

评论:互联网视频新规涉嫌违反宪法和物权法:

作为一个部门规章,该规定某些条款可能与其上位法——宪法关于言论自由以及物权法对市场主体平等保护的规定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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