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19

中国作协昨发 致谷歌维权通告

“未经作家同意扫描收录图书行为已经构成侵权”,这种说法十分荒谬。如果中国要建立自己的数字图书馆,是否也要逐一征得每个作家的同意,才可以扫描他们的图书?扫描图书,就像把已经购买的CD转成MP3进行数字化一样,没有任何现有的法律,将该行为视为非法。侵权与否,只能看扫描后的数字化作品如何使用。

中国作协昨发 致谷歌维权通告:

针对文著协提出的“未经作家同意扫描收录图书行为已经构成侵权”的指控,谷歌方面表示,谷歌是基于一个“公平、适当使用”的目的,只是用于书籍的标注和搜索,这是合法的。所以仍然会继续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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